快递员拿错了别人的快递,放回去之后又丢了哪一方应该承担这个责任

时间:2024-04-12 作者:武汉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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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确定对方为过错方,需要承担赔偿责任,具体可咨询相关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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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如果是由于快递员的责任导致的快递丢失,则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原因在于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对方是快递公司,快递员只是履行职务行为,不是合同相对方。如果不是由于快递公司方责任导致的快递丢失,例如:因为不可抗力、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、收件人个人过错原因等,则快递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:(一)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,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。(二)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、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,按照实际损失赔偿,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、损毁的,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。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,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。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,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,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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